汤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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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发生商铺合同纠纷有什么处理方式?

来源:佛山合同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sfsjtsgpc.com/   时间:2022/5/24 16:38:57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是通过租赁商铺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的,那么,发生商铺合同纠纷有什么处理方式?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商铺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发生商铺合同纠纷,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协商。协商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协商解决;

  (2)调解。调解就是通过第三方说服教育从而达到解决;

  (3)仲裁。仲裁就是由仲裁机构根据事实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4)诉讼。若无法协商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铺转让需留意些什么

  1、转让店面或商用房子时,必定要签订正规转让协议,由房东、转让方、受让方三方签署。

  2、留意营业执照是不是随店转让、是不是拖欠税费、房租、水电费等。

  3、店面近期是不是有拆迁的可能性,以及遇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危险该怎样处理,能够到地点地大街办事处了解。

  4、转让费应当由店面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构成。有形资产指装修、货物、桌椅货柜等,无形资产指地段、人流等。

  5、签定协议的进程中最好有中间人在场,假如转让金额很大就需求特别当心,慎重一点还能够到公证处处理公证。

  案例:

  2007年5月15日,原、被告签订《##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79号上海##商业广场内二楼C237号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被告经营。用途为服装。租期为2007年5月28日起至2009年8月29日止,共计两年三个月。该营业用房总承包金额为58000元整。承包方式为先付款后使用,承包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原告。被告除向原告支付承包金外,还应另行向原告交付本合同的保证金1000元整,合同到期归还被告。合同并约定,承包期间,被告不得随意关门或停业,故无故拖延开业或关门停业一次/天,原告有权给予被告贰佰元处罚;被告连续或累计十五天不营业,原告有权收回承包摊位,终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回。承包期满未能续包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的,被告应当在合同终止将承包的营业用房(摊位)及原告提供的配套设施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原告并退还保证金,拒不交还的,原告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合同签订后,原告告向被告交付了铺位,但被告在经营了一个月后即未再经营。此外,被告向原告交付了58000元的承包金。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进行经营,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的经营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营业摊位,并要求对被告支付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本院应予支持。被告辩称的原告未达到承诺的90%的开业率,没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难以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上海#######公司闵行分公司与被告蔡##签订的《##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返还原告承租的C237号市场营业摊位;

  三、被告支付给原告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以上就是关于商铺合同纠纷的处理内容,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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