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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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164户居民燃气爆炸受损 1800页证据问罪被告

来源:佛山合同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sfsjtsgpc.com/   时间:2014/10/1 10:31:54

是电脑开机导致的小区燃气爆炸?

去年7月园田小区爆炸案开审,8户业主索赔

小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164户居民家的房屋、家电、家具、汽车等财产不同程度受损。市政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是“用户使用不当”,却没有人愿意为后果埋单。

近日,其中受损的8户将出租房主、承租房主以及其所在的公司告上法院,索要18万元的赔偿和道歉。昨天,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而承租方辩称,爆炸原因不清楚,燃气公司出具的“用户使用不当”的事故鉴定不具有合法性。晚报记者 鲁燕

小区发生燃气爆炸,164户居民财物受损

去年7月6日8时45分,文化路65号附1号的园田小区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居民纷纷跑下楼,发现11号楼西单元一楼西户天然气爆炸,将一楼承重墙炸开一个大口子,全楼几乎所有玻璃都被震碎,相邻楼的窗户连窗户框都被震出10米远。接报后,郑州消防、刑侦、治安以及金水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抢救。

事故造成11号楼及周边共164户的楼板坍塌楼体裂缝、门窗炸飞,地板、家具、家电、汽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毁损,承租方的员工石东山被炸伤,住院一个月后死亡,11号二楼董姓青年也被爆炸飞起的窗户砸伤缝合14针。

“我家是6楼西户,窗户空调都炸坏了,房子里面也被炸得面目全非,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昨日,专门带着8岁儿子赶到法院旁听的崔女士说,家里炸得都没法住,也不能搬出去住,“儿子就在附近小学上学,走不了。”

参与起诉的王红英说,事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去她家看了,东卧室窗户全部毁损,西卧室窗户变形打不开,厨房天花板被震掉,卫生间扣板也掉了,多处都震毁了,损失在2110元。

市政部门认定,用户使用不当所致

去年7月7日,郑州燃气管理处出具了《燃气事故原因认定书》,事故是由燃气表后阀和灶具阀未关闭造成天然气泄漏,在室内聚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或静电引起爆炸事故。事故结论是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燃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引起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金水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多方做工作,承租方河南省岩土工程公司郑州经营部、郑州工程处表示愿意赔偿,从7月8日至8月16日,近40天内,承租方以石东山名义与38家受损户达成了赔偿协议,兑现赔偿4.7万多元。但8月16日后,他们却不提赔偿的事了,于是受损的8户人家向法院起诉。

1800余页诉状罗列被告“罪状”

昨日,8户人家的代理人张民安,他也是人民调解员。他说,仅前期调查、搜集、复印、装订出的含有详细目录的15份证据就有1800余页。

“承租方高艳萍及其合伙人应对燃气爆炸负全部责任。”张民安说,天然气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天然气达到一定的浓度,二是遭遇明火或静电,“而当天,承租方的屋内燃气爆炸,刚好具备这两个条件。”

张民安说,天然气达到一定浓度,“租房合同显示去年6月24日双方确认的气表数字是983.8立方米,7月16日爆炸后的气表数字为1194.28立方米,两者相差210.48立方米。”而事故认定书上显示,由燃气表后阀和灶具阀未关闭造成天然气泄漏按照行业检测及经验在这种状态下,燃气以每小时5立方米左右的速度泄漏,导致210.48立方米燃气泄漏,应当有40小时左右的时间。“笔录中,高艳萍也说7月4日下班前,她招呼大家关窗户,到7月6日高的合伙人石东山到达前,刚好40小时,与泄漏时间吻合。”

发生火灾的另一个条件,遭遇明火或静电,也是承租方引起的。

“若当天高的合伙人石东山不进屋,即使天然气浓度再高也不会发生爆炸。”张民安说,石东山打开灶具以及打开电灯导致爆炸,都可以排除,这些高艳萍的笔录中也有体现。

“而石东山打开电脑导致爆炸,是可以认定的。”张民安说,石东山是高艳萍的合伙人,是总工程师,他负责的技术资料大多都在电脑里,其次,受损住户现场拍的照片显示石东山放置电脑处有烧灼的痕迹,且炸毁电脑主机残架向外膨胀,“还有邻居听到石东山从炸毁的阳台处奔出并喊‘救命’的呼声。”

张民安说,高的合伙人石东山是个40多岁的成年人,是个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高级工程师,同楼邻居都嗅出楼梯淡淡的天然气异味,而石东山进屋面对浓烈的天然气味都没有警觉,没有采取与其有学识、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等有效措施,竟然冒险打开电脑引发爆炸,石东山存在过错。

张民安说,大量证据证明高艳萍任经理的河南省岩土工程公司郑州经营部虽然是以个人名义租房但用于郑州经营部是公司行为。因此高艳萍及合伙人应对爆炸负全部责任,而其郑州经营部没有法人资质,所以由河南省岩土工程公司担责。出租房主也是被告,张民安说:“因他与高艳萍是租赁合同关系,所以不得不被列为被告,至于赔偿责任,我觉得不应承担。”

承租方质疑事故鉴定书的权威性

法庭上,高艳萍代理人说,爆炸的房屋不是他的当事人租的。而河南省岩土工程公司代理人说,公司在郑州市没有经营部,高艳萍和死者石东山都不是他们公司的正式员工。

提及事故鉴定书,高艳萍的代理人说,郑州燃气管理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只能说明“他们没有责任”,这一事故认定书是不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的。因为发生的事故是天然气爆炸事故,事故鉴定又是郑州燃气管理处,“这是自己给自己作的一个鉴定,这哪行呢?”

该代理人举例说,这个事故鉴定不等同于交通事故。出交通事故了,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这大家都认可,“因为出具事故鉴定的一方和当事方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具有合法性,但本案中的燃气事故鉴定书就不行,和自己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该代理人透露,目前死者石东山家人已将郑州燃气公司告到中原区法院,家人认为园田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责任在郑州燃气公司一方。案子也开庭了,但判决结果还没下来。因此事故爆炸的原因,事故是咋发生的,因当时案发现场的石东山死亡,也成了谜。不过,该代理人也认为,事故原因也能调查清楚,只是应该是权威机构,中间机构来作这样的事故鉴定,而不是郑州燃气管理处。

“说事故认定书不具有合法性,他可以向市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张民安提出了反驳。他说,既然都没有,那么这份事故鉴定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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