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奇斌

联系我们

姓名:汤奇斌
手机:13923121508
邮箱:136296406@qq.com
证号:14406200511855948
律所: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金源街33号

首页: 律师文集 > 合同订立> 正文

合同订立

患者不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来源:佛山合同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sfsjtsgpc.com/   时间:2016/11/22 14:32:19

  《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这些病历资料均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想象到如果没有这些病历资料患者寻求救济的困难度有多大,好在虽然不可以复印,但该条规定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这样在鉴定或者民事诉讼中患者或者其代理人终于可以看到这些材料,规定不可以复印并没有规定不可以看,看总是可以的。

推荐阅读:医疗事故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电话联系

  • 13923121508